关于开展山东省科普示范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协、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全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1—2015年)》,根据省科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山东省青少年科技传播系列活动的通知》(鲁科协发〔2014〕7号)精神,省科协与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第五批山东省科普示范学校的评选表彰工作,并按照新的科普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对前四批省级科普示范学校进行重新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推荐名额分配
1.新增单位
    本次评选新增30所科普示范学校,申报对象为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每个市推荐名额为1-3个。
2.重新认定单位
    已获得称号的学校,需要按照通知要求,重新提交评选材料参与认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称号。
二、申报要求及标准
    山东省科普示范学校必须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各市科协、教育局在对本市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单位进行选评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山东省科普示范学校管理办法》按照名额分配进行申报。省科协与省教育厅对申报学校进行差额评审核查后,进行联合命名表彰并颁发奖牌。山东省科普示范学校每年要及时向科协、教育部门报送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总结和计划,省科协与省教育厅将不定时对已命名山东省科普示范学校进行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每个考核年度将根据考核结果重新进行命名或摘牌。
三、申报材料
    各创建学校在申报山东省科普示范学校时应按照《山东省科普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对本单位进行自查,填写《山东省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1)和《山东省科普示范学校自评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各市科协、教育局审核盖章后,于2014年5月28日前由市科协统一上报省科协,同时上报电子版。上报材料可附带学校开展科普活动相关图片(不少于5张)、视频等资料。
四、相关要求
1.省科协、省教育厅将于2014年5-8月间对申报学校进行纸质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如发现填报数据不实、情况虚假,将取消学校申报资格,终评结果将在9月份公布。
2.各市科协、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统一协调各创建学校的申报工作。
3.请各市科协、教育局项目负责部门对照《山东省科普示范学校管理办法》,认真考察申报学校条件、运行保障能力等情况,并确保申报相关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联 系 人:孙英韬               电话:0531-82073250
电子邮箱:kpsfxx@126.com       邮编:250001
    址:济南市杆南东街8号省科协南楼401室
 
附件:1.山东省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
2.山东省科普示范学校自评表
 
 
山东省科协             山东省教育厅
                              2014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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