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24届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终评决赛的通知
各市科协及有关单位:
第24届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审决赛定于2009年4月17-19日在泰安市举行。现将各代表队的组成、参赛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代表队的人员组成
各代表队人员由领队1人、副领队1人和参赛选手组成。
参赛选手为经过审核和初评的各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项目申报者(选手名单见附件),其中入围的集体项目作者必须全部参加终评决赛,实践活动和科幻画展示项目申报者不再参加终评决赛。因故不能参加决赛的选手,应提前向大赛组委会请假并经批准,否则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各代表队务必于2009年4月17日下午5点之前到驻地报到。
报到地点:天东商务宾馆(泰安市红门路16号岱庙北门向北100米路东),火车站乘3路、15路车到岱庙北门。
三、报到注册及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应由领队负责集体报到并上交注册表(一式2份),各代表队领队要对注册内容负责,人员情况要据实填写。
领队、参赛选手每人需交纳注册费300元。个别参赛选手如家庭贫困确有困难,可向省科协提出减免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减免。
四、大赛的展示活动
本届大赛的展示内容分为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展示、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少儿科幻绘画获奖作品展示、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展示。各代表队只需携带喷绘或手工制作的软质展板赴泰安,布展所需的硬质衬垫板由大赛组委会在展场提供,布展中所需的其它材料和工具由各代表队自备。展示要求如下:
(一)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展示
1.展位:竞赛项目按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分组,每个项目一个展位。
2.展板规格(宽×高):90cm×120cm。
3.布展:选手可根据项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项目展示板面,技术发明类项目还应有实物或模型(展品自行携带并保管)。展面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姓名以及未经授权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否则将不予展示。
(二)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每项活动单独布置一块展板,尺寸(宽×高)为:95cm×150cm,展板由代表队代为布展。
(三) 少儿科幻绘画获奖作品展示
少儿科幻绘画获奖作品展示由组委会统一布展。
(四)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展示
1.展位: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按照发明、科教制作分组,每个项目一个展位。
2.展板规格(宽×高):90cm×120cm。
3.布展:有实物或模型需展示的项目,请自行携带并保管展品。展位中不得出现未经授权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否则将不予展示。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各代表队领队要切实负责,加强对选手参赛过程的管理,关心选手的身心健康,确保参赛选手安全地完成本届大赛的参赛任务。
2.所有参赛选手参加大赛的各项活动时,应着装整齐,有礼貌,守纪律。
3.为了推动我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欢迎各地届时组团赴泰安观摩大赛。若需安排食宿,请提前与泰安市科协联系。
4.为确保大赛顺利开展,请各代表队务必于2009年4月14日前将注册表(附件4)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表格和电子版同时发至泰安科技馆。
联系人: 胡晓洁 王红卫
电 话:0538-8413783 8436549
传 真:0538-8413780
电 邮:takjg@126.com
5.本次大赛终评通知请查阅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网址:http://shandong.xiaoxiaotong.org
附件:1.学生创新项目类终评名单.xls
2.实践活动终评名单.xls
3.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终评名单.xls
4.第24届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注册表.doc
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组织委员会
200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