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创新大赛”)是与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相衔接的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是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省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重要平台。
一、宗旨
举办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体育局、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妇联、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举办市科学技术协会及其它相关机构。
组织委员会及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组成,创新大赛日常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承担,组委会办公室成员由各主办单位推荐产生。
三、举办时间和地点
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时间为每年4月。
创新大赛的举办地点由各市申请,经考察后确定。
四、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
展示活动包括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论文征集。
五、参赛程序
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市级竞赛。各市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全省创新大赛。
第二章 创新大赛的组织办法
一、市级竞赛
市级竞赛是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负责向全省竞赛推荐优秀项目参赛。市级竞赛可以参照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
市级竞赛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省比赛。推荐参加全省比赛的项目必须符合全省比赛的要求。市级比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加全省比赛的项目时,应上报当年市级比赛的获奖名单及市级比赛的组织情况。
全省比赛按各市组成代表队,统一组织申报、参赛。
市级竞赛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市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名额分配
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照《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办法》公布各市参加全省比赛的名额分配,各市必须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
每年1-2月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网站( http://sdqskjzx.org)上发布本年度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和申报表格。
组委会办公室一般于每年3月份接受申报,申报材料必须同时包括邮寄申报材料及网上申报。邮寄材料申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申报者须凭下发的授权号登录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纸质信息与网上申报的信息必须保证完全一致,一旦申报成功,不得再修改。学校名称要填写全称,包括城市(区、县)。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不按要求上报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四、市级组织单位的评估与奖惩
1. 创新大赛在学校开展的普及性和获奖情况作为学校评选山东省青少年科普示范学校和年度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2.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和科技实践活动的辅导教师将直接获得资格评选年度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优秀科技辅导员,不占用各市原有分配名额。
3. 每年将对市级组织单位进行评估。依据申报工作的合格率、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增减其下一届全省大赛申报名额的重要依据。
五、公示与投诉
省级创新大赛获奖名单于终评结束后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市级竞赛结果须及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接受对公布获奖情况有异议的实名投诉(投诉须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对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对于匿名投诉,原则上不予受理,只作备案。各市级组织单位接到山东省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要求核实的实名投诉后,要据实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
六、违规处理办法
1.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表示其完全按照本规则参加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规则的约束。参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相关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审委员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2.参赛者所在学校或单位应严格按照创新大赛相关要求对参赛者资格进行审查,并据此填写资格确任,如出现与资格确认不相符或抄袭、弄虚作假现象,相关学校或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经核实后,大赛组委会将对有关单位给予警告、减少第二年参赛项目名额、停赛等处罚。
3.项目推荐学校对参赛项目和学生负推荐责任,如果参赛项目学生、家长及辅导教师出现违反大赛规则、不服从评审委员会决议,无理取闹,并给创新大赛带来恶劣影响的,组委会将对项目推荐学校给予警告、减少第二年参赛项目名额、停赛等处罚。
七、知识产权保护
1.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以及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大赛主办方享有对参赛项目内容摘要汇编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的出版、发行和参赛项目内容公益宣传的权利。
八、免责声明
1.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 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大赛主办方建议参赛者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因参加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其本人承担,大赛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信息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5. 本规则由大赛主办方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在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