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

    根据《“山东省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为提升山东省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的整体水平,确保其发挥应有工作职责和效益,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以下简称“省青少中心”)决定开展山东省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办法

1.检查验收对象

    自2009年起,由省青少中心出资建设的山东省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附件2)。

2.各市自查和总结

    各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及相关单位需根据工作室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自查,按照模板(附件1)要求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3.实地检查和验收

    省青少中心将组织工作人员结合总结材料情况对各处已建工作室开展实地检查和验收。

二、验收工作要求

    请各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及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认定办法》中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运行保障能力、场所辅导员配备情况和活动参与率等,确保上报的总结材料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书面总结材料突出成绩的同时也要说明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或思路。

三、材料报送

     各项材料由各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汇总审核后,于10月10日前一式二份统一向省青少中心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孙英韬              电话:0531-82073280

电子信箱:skankan@126.com     邮编:250001

地    址:济南市杆南东街8号省科协东楼401室

 

附件:关于开展山东省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2015年9月22日

主题词

继续阅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