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鲁科协办发〔2010)38号

各市科协、省级学会:

      为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计划纲要》的要求,大力推进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发展,提升我省科普能力、繁荣科普事业,按照自愿创建、逐级申报、积极推进、动态管理、常抓常新的原则,省科协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同时对已命名的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进行综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对象

       科普活动特色鲜明、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符合《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见附件2)要求的场馆或设施,可申报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1,可通过山东省科协网站http://www.sdast.org.cn/或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shandong.xiaoxiaotong.org/下载)。提交申报书时应同时提供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拟申报单位向市科协或省级学会提交签章完备的纸质申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

    2、推荐。市级科协负责组织本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省级学会所属场馆或设施可直接由省级学会推荐申报。各市科协、省级学会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推荐意见,同时将签章完备的纸质申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报山东省科协。
    3
、期限。纸质申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的提交时间截至到201081日。

二、已命名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的综合评估和重新认定工作
       为加强对已命名的全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工作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全省科普教育基地的服务能力,省科协决定对已命名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进行综合评估和重新认定工作。

(一)主要工作内容
    1、已命名的全省教育基地参照《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自评,填写《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综合评估自查表》(见附件3)。

    2、各市科协对本市的全省科普教育基地进行测评,出具评估报告。

    3、省科协根据市科协提交的评估报告,组织开展抽查。

    4、省科协对经综合评估认定为合格的全省科普教育基地重新挂牌。

(二)时间安排
       20106-7月:已命名的全省教育基地参照《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自评,各市科协对本市的全省科普教育基地进行测评,出具评估报告。
       201081前:评估报告报山东省科协备案。
       20108-9月:山东省科协组织抽查。
       201010月:公布综合评估结果。
    三、联系方式
    1
、山东省科协科普部  孙广文

          联系电话:0531-82073222

    2、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项目部  李明
          联系电话:0531-82076027

    通讯地址:济南市杆南东街8号南楼404室(250001
    电子邮箱:cc7570@126.com


附件:1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2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doc

           3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综合评估自查表.doc

山东省科协办公室

                                 2010年6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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